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抄伟茂
符朗初過江,王咨議大好事,問中國人物及風土所生,終無極已。朗大患之。次復問奴婢貴賤,朗雲:“謹厚有識,中者,乃至十萬;無意為奴婢,問者,止數千耳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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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之教者,家有塾,党有庠,术有序,国有学。比年入学,中年考校。一年视离经辨志,三年视敬业乐群,五年视博习亲师,七年视论学取友,谓之小成;九年知类通达,强立而不反,谓之大成。夫然后足以化民易俗,近者说服,而远者怀之,此大学之道也。《记》曰:“蛾子时术之。”其此之谓乎!
我心战魂
陳仲弓為太丘長,時吏有詐稱母病求假。事覺收之,令吏殺焉。主簿請付獄,考眾奸。仲弓曰:“欺君不忠,病母不孝。不忠不孝,其罪莫大。考求眾奸,豈復過此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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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:三日,子、夫人杖,五日既殡,授大夫世妇杖。子、大夫寝门之外杖,寝门之内辑之;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,即位则使人执之。子有王命则去杖,国君之命则辑杖,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。大夫于君所则辑杖,于大夫所则杖。大夫之丧:三日之朝既殡,主人主妇室老皆杖。大夫有君命则去杖,大夫之命则辑杖;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,为世妇之命授人杖。士之丧:二日而殡,三日而朝,主人杖,妇人皆杖。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,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。子皆杖,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殡则杖,哭柩则辑杖。弃杖者,断而弃之于隐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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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公少時見喬玄,玄謂曰:“天下方亂,群雄虎爭,撥而理之,非君乎?然君實亂世之英雄,治世之奸賊。恨吾老矣,不見君富貴,當以子孫相累。”
濮阳夜柳
君于大夫,将葬,吊于宫;及出,命引之,三步则止。如是者三,君退;朝亦如之,哀次亦如之。五十无车者,不越疆而吊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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